姚海涛院长开庭审理倪政伟贪污、受贿案 | |||
|
|||
5月14日上午,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倪政伟贪污、受贿一案。院长姚海涛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劲松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倪政伟利用担任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通过指使下属采取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冲抵、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共计175万余元,归个人所有。2006年至2018年,倪政伟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调动、担任制片人、国有公司股改、获得项目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9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倪政伟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倪政伟还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